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车船税逾期未交将处罚款 每天万分之五滞纳金

2007-11-21 9:24 北京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自10月开征船使用税以来,多数北京车主都按照要求进行了缴纳,目前各区征收非常顺利。截止到11月15日,海淀区地税局已累计征收私人机动车111054辆,入库税款4698.8万元。丰台区单位车辆(公车)车船税共计入库税款1906万元,同比增收1248万元,增长189.67%,其2007年度公车车船税征期的征收工作已经结束。

  地税人员分析,今年车船税税款的大幅度增长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新条例、新实施办法把应税车辆的年税额提高了近一倍;二是将原免税单位的车辆纳入应税车辆;三是外商投资企业拥有的车辆被纳入到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内。税务人员提醒,车船税的交纳期到12月31日,逾期不纳,将按每天万分之五滞纳金受罚。

相关热词: 车船税 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