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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金属行业不至于“伤筋动骨”

2007-11-27 9:31 中铝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资源税似乎成了有色金属行业的一块“心病”,投资者把前期有色股的超跌与资源税的加征联系在了一起。这种担心其实没有必要。

  与节节攀升的有色金属价格相比,资源税所表达的只不过是国家对资源保护的意愿,而不是打击投资者的积极性,实际上也影响不了有色行业的整体利润。

  我国资源税先后经历了缓征、1994年1月起征、1996年7月减征30%、2006年1月取消减征、2007年8月大幅加征五大转变过程。

  1993年12月底,政府出台《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起,对原先暂缓征收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开始征收资源税。1996年7月起,政府规定对有色资源税减征30%.到2006年1月,取消减征改为全额征收。2007年7月17日,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网站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称,根据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市场价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其合理开发利用,自2007年8月1日起,对3种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相对于之前的水平,相当于大幅度提高了资源税额。其中,铜矿的资源税的税额增加了300%以上,而铅锌矿的税额则上升了400%以上;增加最为显著的是钨矿的资源税,其升幅达到1300%~1500%.

  但细细看具体的调节办法,这种增幅并没有想象中的幅度大。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

  资源税尽管经历了大幅调整,但平均费率(矿产品价格与税费比率)平均只有1.18%.而反映到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上来看也是微乎其微的。

  2006年年报显示,江西铜业每股收益降低0.072元、铜陵有色每股减少收益0.021元、云南铜业没有计算、中金岭南每股减少0.02元、西部矿业每股减少收益0.016元。

  此,冷静来看,尽管接下来的资源税改革可以改计量征收为计价征收,平均费率可能达到3%.这些真正反映到有色类上市公司的业绩上,影响不至于“伤筋动骨”。如果有色金属价格出现上浮的话,这部分税收完全可以被消化。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的资源税改革计价征收肯定没有太多意外了,但也有可能实行价格联动机制。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现金属价格下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会随之下降。“资源税会结束廉价资源时代”的说法有些过于夸张。资源税改革的一个前提就是考虑企业的负担、社会的承受能力。

  毕竟,价格的变动最终还是要传导到消费者头上的。资源税改革不会一蹴而就,更不会一步登天。

相关热词: 资源税 从价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