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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让囤房者睡不着 持有重税调节市场放量

2007-11-1 8:48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小广:地产在2008年下半年可能进入适度调整期,投资增长可能有所减速。

  酝酿了多年的物业税从10月份开始再一次风生水起。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于10月12日表示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开征物业税的准备工作,被普遍认为是对明年正式开征物业税的明显信号。这一消息甫一出现,便立即引起了从业内到民众的极大反应,毕竟作为一项不动产持有层面的重要税收,物业税的开征在很多人看来,都意味着对传统房地产市场的一次革命,相关利益的变化几乎牵涉到每一个人。虽然近些天也有一些人士表示,由于准备尚不成熟,物业税可能再次推迟推出,但联想早在前一两年很多政策制定者不约而同将物业税出台时间指向2008年,人们依然有理由相信:这一次,物业税真的开始倒计时了。

  这种主流看法的形成,给本已趋于平静的今年京城房地产市场徒增了不少变数。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