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简称“两法合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但从我市目前情况看,“两法合并”对税收征管影响较大。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建议,我市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调整招商引资策略。
当前税源特点
去年我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204727万元和5413万元,占总体税收收入的29.37%;今年1~9月分别完成267696万元和4580万元,占总体税收收入的38.52%,企业所得税收入快速增长。从“两税”税收完成情况分析,企业所得税税源呈以下特点:
一是从纳税主体来看,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法人单位。从今年“两税”重点税源26户企业数据分析,法人营业执照17户,入库“两税”266166万元,占“两税”入库总额的97.75%;非法人分支机构入库“两税”6110万元,占“两税”入库总额的2.25%,且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总机构注册地也在我市。从全市情况来看,法人机构带来的税收收入占有绝对优势。
二是从税源结构来看,税源结构不够合理。我市目前税源呈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占绝对比重的结构特点,但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相比,税源结构更显不够合理。从分税种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调查结果来看,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企业有106户,而企业所得税企业仅有21户;从2007年7月末入库企业所得税占比情况来看,21户企业占全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0.66%,占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的99.39%,占全市总收入的43.90%.税收收入过分依赖于个别重点税源企业,在重点税源企业少而收入比重高的情况之下,一旦某个企业出现波动,将直接导致整个税源的大幅变动。而相对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广、征收对象多的特点,我市企业所得税税源明显体现出结构单一、税收增量明显不足的状况。
三是从预算级次完成情况看,中央固定收入所占比重高。2007年7月末,全市内资企业所得税中央固定收入完成243873万元,占全部企业所得税监控收入的91.68%,与地方财力挂钩收入为22142万元,仅占全部企业所得税监控收入的8.32%,两者之比为11∶1,凸显出我市企业所得税与地方财力挂钩收入不足的严峻形势。
四是从分行业情况来看,税收收入高度集中。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主要来源于铁路运输、电力、烟草、煤炭开采四大行业,铁路运输业收入位居第一。四大行业占整体企业所得税监控收入的99.07%,行业税收分布明显失衡。
五是涉外所得税税收规模小,收入比重低。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国税系统涉外45户企业所得税完成4580万元,仅占税收收入总额0.64%,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总量明显不足。
“两法合并”对税收的影响
“两法合并”后,纳税主体、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几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日常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情况看,纳税主体和税收优惠对我市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影响较大。
纳税主体的变化将会带来税收收入流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纳税制度。在新规定下,内资分支机构的利润总额会汇总至总机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如市国税局直属分局所得税纳税大户山西证券公司大同营业部属分支机构,按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60%就地预缴,2007年在大同缴纳企业所得税497万元,明年按新法规定,应由其总机构汇总缴纳,这将对税收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变化会带来税源跨地区转移。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民族自治区政府有权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我市紧邻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优惠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内蒙古注册,在我市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由此可能会造成税源转移到内蒙古,影响我市财税收入。
预算级次分配不彻底导致部分企业所得税税收与税源的背离。2007年1~7月,全市企业所得税中央固定收入为24.38亿元,与地方财力挂钩的只入库2亿元。中央固定收入来源于大秦公司。而大秦公司企业所得税之所以被列入归属中央行列,是因为其前身大同铁路分局是国有中央企业,而现在的大秦公司是各类型企业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大同铁路分局在经济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目前新法对税收财政分享比例和预算级次还未作出具体规定,大秦公司所得税如不参与地方分成,会形成税收与税源的背离。
应对措施
针对“两法合并”可能对我市税收带来的影响,市国税局负责人提出两方面建议。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新法税收优惠政策将现行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对此我市应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安全生产业、服务业,提高区域企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机械制造业,依法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企业,提升工业层次和水平。同时充分利用过渡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适应新法,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竞争力。
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整招商引资策略。新法取消了以“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规定,实行以法人作为标准确定纳税人。这样面对税制的变化,我们应该及时调整招商引资策略。
一是在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大引进独立法人力度,这样可以避免地区税源转移问题,既发展了经济又增加了地方财力。要抓住“中部崛起”的机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扩大企业所得税税基,不断提高第三产业税收比重。
二是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改组改制后,均实行了集团化经营,所得税势必出现汇总缴纳情况,对此应积极争取所得税就地预缴政策。如目前大秦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为中央固定收入,上缴后,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和返还,如将大秦公司企业所得税参与地方分成,地方财政从支持企业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出发,出台相应的税收返还或奖励等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的利好政策,必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帮助,同时也能将税源留在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