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海南省大幅度减免营业税企业得惠利 盘活房地产

2007-11-30 10:1 中新海南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昨天上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及企业所得税征缴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经初步统计,全省减免营业税8.8亿元、契税3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约6000万元、教育费附加约2600万元。

  减免营业税 企业得惠利

  据了解,中央赋予海南省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大税种为主(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关税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效果十分明显。以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负担为例,海南省执行15%的税率,当年全口径企业所得税收入为14亿元,与执行33%税率的地区相比,海南省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约减轻了16.8亿元。“地产地销”、处置积压房地产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

  据了解,2002年,海口市国税局为企业办理了增值税的减免7.16亿元;海南椰树集团公司从1988年至2002年,获免征增值税近1.5亿元。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全省减免营业税8.8亿元、契税3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约6000万元、教育费附加约2600万元。

  大幅度减税 盘活房地产

  从1988年至2006年底,全省共吸引外资144.48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约106.96亿美元,间接利用外资约37.52亿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1988年的20.14亿元,跃升到2006年的426.01亿元,增长20.16倍,年均增长18.48%;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形成的“房地产泡沫”,不仅严重影响了海南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制约了全省经济的良性发展。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促进了海南省积压房地产的盘活,带动了经济发展。截止2006年年底,海南省空置商品房已销售和出租444.82万平方米,占处置总量的97.6%.时至今日,中央给予海南的税收优惠政策仅存不多,15%的企业所得税,也将在明年新的税法施行后被取销,只有保税区、保税港的政策和中部八个少数民族地区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还能沿用。

  征管问题多 服务态度差

  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企业所得税征缴等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企业所得税征缴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所得税征管一定程度上存在体制不顺、信息不畅。税收征管存在重征收,轻服务等问题;重征收数量,轻征收质量“的问题。一些基层税务机关个别税务人员甚至存在吃、拿、卡、要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建议:要争取国家将我省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试验省份,继续加大对我省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海南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海南省旅游开放步伐,争取对旅游基础设施进口给予免税政策,给予旅游消费品免税,国产品试行出境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后中央财政从海南省多得的财政收入中返还一定比例,用以扶持我省企业的发展。

相关热词: 海南省 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