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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国家税务总局酝酿税制改革精减税种

2007-11-7 9:49 时代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作为一个掏大家腰包的人,估计我在这个场合不太受欢迎。”由于专家直指税负过重,一度使得最后上台演讲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面临冷场。而刘佐用一句风趣的开场白重新吸引了场下的企业家,在其后的演讲中,他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酝酿下一步税制改革,部分税种将面临精减。

  刘佐认为,从我国建国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政策也经历了一个非常曲折的过程。

  建国初期,明确公私兼顾,这个阶段我们全国的工商税收的平均税率是25.3%,个体私营经济缴纳占65.5%,工商税收的2/3来自个体私营经济。

  但是,从1953年到1988年,我国公私经济税收实行严格的区别对待,个体私营经济受了很大的限制。对非公经济的税收,最高达到了86.8%,这种情况下,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

  从1988年到今天,我国的税收政策逐步回到了公私兼顾的轨道上。但直到现在,税收中还有一些来源于旧体制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早晚会被清除掉,刚刚合并的内外资税制就是这个进程的步骤之一。

  如何清除旧体制的遗留问题? 刘佐表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精简税种,我国对企业征收的现行税种达到20个,与西方国家相比偏多,如产税等。这些都是下一步精简的目标。

  此外,增值税作为企业税收中的大额税种,它的征收环节也有待变化,现在的增值税有时会征收在生产环节,这样就对企业的扩大再发展形成一定阻碍,将会考虑把增值税完全控制在企业消费环节,以此来消除其对企业发展的限制。

  同时,刘佐还表示,其他如营业税和增值税交叉,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联动等问题,都将纳入下一步税制改革的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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