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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养路费照收不误费改税实施还需要等待

2007-11-10 14:28 云南日报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不久前,费改税有望明年实施的消息盛传一时,广大主欢欣成一片。记者昨日从省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得到的消息却是:按照财政部和交通部最近下发的通知要求,我省将照常征收明年养路费。看来,将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征收、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的方案实施,还需要耐心等待。

  10月下旬,财政部、交通部共同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并印发了2008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专用收据和缴讫证式样。上述通知等于明确明年养路费照常征收。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证实:明年养路费照收不误,他们正在制定具体征收方案,届时将向社会公告,但征收规定不会有大的调整。按惯例,下一年养路费一般会在上年12月下旬开始征收。

  费改税实施前如何征收养路费?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明确: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凡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养路费由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负责征收。外省(区、市)及本省车辆因施工作业或运营调驻超过3个自然月的,在调驻地征稽机构缴纳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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