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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给调高个税起征点的民意一个答案

2007-12-14 9:3 红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表面看来,数字是直观的、具象的。不过,在特定的语境下,解读一个数字,往往又是极度复杂的,甚至很令人恼火。毕竟,简单依赖于一个数字,来反映丰富繁杂的生活真实,太难了。

  给个税起征点确定一个最合理的数字,就是如此。

  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始于1980年,终于2005年。而这两年,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也从未停歇。

  两年前,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就曾说“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8000元最合适”;前些天,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一江教授也强调,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过低,应考虑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月收入1万元不要作为高收入人群调节的主要对象,而应是进入中产阶层的起点。

  现在,强大的民意再次显示,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绝对不是公众的“心理底线”了。日前一项大型调查表明,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也许有人会问,个税起征点最合理的数字应该是多少?这注定将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答案。但是,公众绝对一边倒要求调高个税起征点,却透露了一个强大的信号,那就是,如此低的个税起征点,有悖于个税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本义,正在加深公众的相对剥夺感,成为一种民生负累。而让民生问题随着民意产生律动,来重新确定一个合理平衡的个税起征点,应该成为政府行政的应有之义。

  集纳97.0%的公众民意,凝聚着谁也无法轻忽的重量。事实上,这样的民意,也是真实可感的。月收入1600元,在今天,还能带来有质量的生活吗?想到房价高企,想到医疗、教育压在肩头的沉重,想到物价飞涨,生活成本飙升,相信无数人都会黯然摇头。要知道,1600元,早在前两年,这个数字就在许多城市的月平均工资之下了。

  也就是说,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已是触动无数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了。个税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不应征税。这样的个税起征点标准,无疑正在形成对中低收入者的压制,不利于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和财富积累,偏离了征收个税的初衷。

  诚然,个税征收的目的之一,是保证政府税收来源,供公共财政使用。但是,个税征收,还必须要体现政府的对低收入者的关怀,同时来实现一定程度的藏富于民,并且借此来调整社会收入差距,来求得二次分配的公平合理。而现在的个税起征点,对低收入者而言,不是低税率与免税负,自然就成为负担而不是关怀;对所谓的“中产阶层”来说,同样形成压制,不利于他们的财富积累,无益于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更何况,与中低收入阶层成为纳税主体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真正的富人却存在严重的避税现象。

  个税起征点关乎社会公平。正是因为当前个税起征点偏离社会财富公平合理分配的制度初衷,才会在无数公众内心产生强大的剥夺感,滋生强烈的民生焦虑。这样的个税起征点失去普遍的民意基础,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在表达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诉求,也就不难理解了。

  政府善治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最大程度地尊重民意,回应民意。面对如此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意,政府理应考虑让制度政策与民意发生良性的互动,通过对个税起征点的合理调高,并矫正当前个税功能发生异化的现实,来实践个税“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制度善意,最终求得个税征收在各方面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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