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
□影响人群
约七成工薪族不用缴个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当天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30%左右,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缴税,中等收入者税负也将大大减轻。此外,根据2006年相关数据测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调整意图
重点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谢旭人表示,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2000元,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近两年在我国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和物价指数有所上涨。2004年到2006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是16024元、18364元和21001元,但是这几年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CPI),尤其是今年以来增长比较快。这次调整主要是为了保证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重点照顾中低收入阶层。
□定标依据
2000元标准集合多重因素
按照测算,平均每一个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员要负担1.93个人的生活费用(包括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因此,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 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 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据估计,到2008年将达到1745元/月,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该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
□具体测算
月入5000元可减负60元
按将个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计,若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收入2000至1万者个人将减少纳税额20至80元。以收入2000元、5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按照2000元新起征点,这三个档次收入者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点分别少缴纳的额度为20元、60元和80元。
□市民案例
王先生家年省480元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对于个人来说,实际纳税数额减少得并不多,但却大大减轻了一个家庭的经济负担。
打个比方,王先生每月收入为3000元(已剔除三金),现在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3000-1600)×10%-25=115元,调整后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3000-2000×10%-25=75元,调整前后,每月少缴税款40元,一年少缴40×12=480元。不过,与王先生同住的父母无工作,妻子月收入低于1000元,实际上家庭月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那么,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后,对于王先生这样的贫困家庭来说,总体支出减少了480元,家庭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专家看法
要考虑与物价指数联动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田伯平教授认为,目前的16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早就应该调整了。田伯平说,个人所得税设置的初衷,就是为了调节社会收入公平性,缩小富裕、贫困之间的差距,让高收入者多纳税,用于扶持救济低收入阶层。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每月拿1600元的已经不是富人,甚至是工薪阶层,再扣这些人的税,是不太合理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认为,目前个税起征点调高至2000元到2500元较为合适,甚至可以一步到位调至3000元。
□市民反应
盼把房贷纳入不计税项目
市民韩女士去年刚刚贷款买了房,按揭15年,每月需还房贷1800元。她在一家外企上班,目前每月工资(扣除三金)大约3600元。按照现有的16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她每月应缴(3600-1600)×10%-25=175元。“人家以为我拿钱多,其实我每个月扣掉1800元房贷,实际上只留了1800元,还要再扣我175元税。”眼看这几个月物价飞涨,韩女士一脸无奈,“钱都快不够用了,怎么还把我们当富人一样扣税啊。”
采访中,不少“房奴”都反映,他们虽然工资拿得高,但扣掉房贷后实际上剩的不多了,还要扣税实在有些不合理。有人建议,是否可以在调整中,把房贷金额考虑在不计税一项中,这样就能大大减轻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