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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免征额不必死水一潭 德国每年都在微调

2007-12-25 13:36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到2000元。在今年物价屡创新高的情况下,提高个税免征额对于缓解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压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不过,对于免征额定在多少合适的讨论却并未因此停止。在具体免征额上,支持5000元的网友最多。事实上,自从两年前我国将沿用了13年之久的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高至1600元,这样的争议就没有停歇过。

  到底是2000元还是5000元作为免征额更合适?笔者认为都不重要,因为免征额争议折射出的是我国在个税免征额的制定上缺乏严谨标准、稍显僵化、不能随行就市、决策数据搜集没有制度化。1981年,我国的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当时的免征额为800元,大约是月工资的13.3倍;而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如果免征额调整到2000元,那么仅仅是月工资的1.08倍,两次征收的标准实在悬殊太大。

  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个税免征额早已经指数化、动态化。在德国,个税免征额每年都要做一次微调,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是随纳税人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家庭将得到税收优惠

  在为上调免征额叫好的同时,我们更希望尽快制定人性化与科学化的个税免征额标准,这不仅有利于消除目前对免征额的种种争议,而且对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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