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是参照国外的政策,但是在国内执行上,与国外有很大的区别。眼下国外汽车税收约5-6种,而中国汽车税费加起来近30种,有的地方多达50多种。在使用阶段,要缴纳车船使用税、养路费(标准不等)、车辆管理费(车管部门征收,包括车检费、管理费、排放检测费等)、过路过桥费、燃油消费税。这里还不包括停车费、保险费、营运车辆的税收及管理费)。
一些地方还收取牌照费数万元,增容费(15%左右)或消费附加费,有的城市有临时性集资(如城运会、道路建设项目),此外,还要收取新车检查费、牌照费、行驶证工本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临时养路费等等。
国外在车辆购置阶段占车价的比重,美国为5%,日本为11%,德国为14%,英国为25%。中国则为30%~35%(增值税17%,消费税3%-8%,购置税10%)。国外在使用阶段主要收取燃油税,收取燃油税之后,一般不再收取过路过桥费。而中国拟议中的燃油税办法是在燃油税出台之后,只取消养路费,不取消过路过桥费,仅按税率30~50%算,一般消费者每年要多支出2000~3000元,出租车要多支出15000~20000元。如果再加上养路费等开支,中国普通汽车消费者实际消费更高。
此外,中国公路收费举世无双。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国允许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有近3200多个,其中经营收费站(点)近千个,还贷公路收费站(点)2450多个。平均每个站点收1亿元,全年就是3000多亿,而同年汽车工业全年的利润不过720亿元,很多厂家还亏损,这就造成了我国汽车的使用费用居高不下,汽车用户的负担沉重。
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后,国家的税金比养路费要多一倍多。如果养路费改为燃油税的同时,只取消目前的道路使用费、道路集资费、养路附加费等由各省市交通局收的各项费用,而不取消过路过桥费,各种车辆的费用支出仍然会有较大的提高,在运作功能上实际上就是叠加性的“费加税”。
国外燃油税的征收,是以取消过路、过桥费为前提的,而我国在路桥通行费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开征高额的燃油税对中国老百姓的消费是一大遏制,实属杀贫济富行为,尤其是农民的利益将首当其冲。因此一项涉及老百姓的改革,一定要考虑老百姓的利益,既要体现以国家利益也要照顾到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的利益为其最高原则。实施燃油税之后,普通消费者所支出的税额总体上不应该比现在支付的费用更高。
燃油税应从量计税,不应实行比例税率。征收然油税必须考虑到出租车司机、长途运输人员和农用车农民的利益。否则将直接对我国的运输业和农业现代化造成致命的打击,特别是农业,甚至将会出现农民放弃使用机械,转而使用牲口耕作的局面,现在的农用车将会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