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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共有25.6万人个税申报 位居全国之首

2007-12-27 15:57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税局上午通报2007年本市共有25.6万人进行个税申报位居全国之首  个税未申报476人吃罚单

  处罚金额95200元人均罚款200元  明年2月纳税人可以在网上查纳税信息

  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本市共有476位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受到处罚,共计处罚金额95200元,人均罚款200元。

  今天上午,市地税局在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

  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2007年北京市约有25.6万人进行个税申报,位居全国之首。其中有90%的人实行的是网上申报。截至12月24日,市地税局个税申报收入达到308亿元。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纳税人,有3300多人接受了税务人员的约见和检查,其中有476人受到处罚,处罚金额95200元。

  2007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即将展开,申报期是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启用新的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单独列出。

  市地税局个税处处长刘安乐介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税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申报项填“零”。

  基金的变现后的实际收入应填写在“财产转让所得”项里。基民申报基金分红收入时应填写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里。

  王纪平局长表示,市地税局将首次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连续记录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

  王纪平局长还表示,市地税局将争取在明年2月份建立相应系统,让纳税人能在网上查到自己的申报和纳税信息;对于员工收入多在12万元以上的重点行业,地税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理。

法制晚报

  相关专题

  [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详细进入专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留言:

  任何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形成的网,都存在漏洞,区别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国现金交易很频繁,人们收入状况尤其难以查证,那么工资薪金外的收入就变的很难监控。,可以说漏洞是相当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做到监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约束制度了,就是对于一些重点纳税人要加大审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笔收入不确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实申报记录,应该说这样的威慑力是比较大的。可能不申报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房地产,金融,保险等的公认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加强监督,重点抽查申报不实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方面应该健全之外,对于我们税收理念的健全也应该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比如,国外的理念是纳税人纳税来购买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在观念上纳税人是处于主动的一方,而我国的情况是税收是强制性的,纳税人如果不遵守就将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为后果,那么仅有的约束也没有了,纳税人基本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形成纳税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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