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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物业税细则未确定 有定案会即时发布

2007-12-18 8:32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12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专家称物业税明年可能开征,将首先在商业地产试点,并逐步推到住宅楼,引起网友关注。12月17日,新民网连线国家税务总局,据称,物业税征收的方案尚未确定,如果要出台征收方案会在官方网站公开发表。

  12月17日,某媒体引述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的话,称物业税可能明年试点。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物业税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

  今年以来,关于物业税征收的传闻连续不断,也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

  新民网10月17日连线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对此传闻,国税总局工作人员称,现在对物业税征收方案还在研究当中,最终还需要报国务院审批后才能确定,现在的传闻都不是官方消息,一旦确定了征收方案,肯定会在国税总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

新民网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供给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