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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协会会长宋春华:物业税迟早要征 明年可能出台

2007-12-17 15:2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你住了大房,就要进行补偿,要体现社会的公平。”昨天(11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先生在“2007中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会”上表示,我国迟早会征收物业税。他向上海证券报预测自己个人的判断,明年物业税有出台的可能。

  宋春华分析指出,自2003年的房地产集中调控算以来,已经五年时间。特别是2005年、2006年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密度很大,使整个房地产市场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虽然,“2007年的调控没有像去年和前年那样连续出台更多调控政策,但今年调控的力度却没有减弱,政策还是在强化,措施还是在细化,调控的效果将逐步地显化。”他说

  值得注意的是,宋春华指出,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的问题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敲响警钟,即金融风险甚于楼市本身,现在风险更多地集中在金融机构。

  宋春华指出,特别是我国房贷规模极度上升,更需要适时适度地用好利率工具做好调控。并且,需要进行金融工具创新,风险分解。其中,包括探讨研究建立专业的住房银行

  针对房地产调控思路,宋春华特别强调,在住房需求方面,要有非常清晰的价值取向、调控取向。

  宋春华指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更多的是一种结构性的调控,有保有压,调控的方法要更多地去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可以在建设、交易、保有等各个环节,可以利用规划、土地、金融、税费、产权等等调控手段去支持自住需求,这样才能防止过热,消除泡沫。”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昨天论坛上同样表示,物业税的开征是势在必行。而此前,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对于当前社会呼声较高的环境保护类税种、物业类税种、资源类税种2008年将研究试点开征。

中国网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供给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