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视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良方的物业税,一直迟迟未能出台,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昨日在广州表示,物业税在征收范围和税率折算上仍存在较大争议,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已基本被排除出物业税的包含范围,明年出台物业税的可能性非常小。他同时表示,各界对物业税控制房价过快增长的作用不应抱太大期望。
“空转”到“实转”尚无时间表
孙钢表示,目前全国物业税试点的地方已有10个,主要是摸清税源,掌握本地区内到底有多少房产,并进行模拟评估,最后确定哪一种方法征收方式更适合。“现在的试点叫空转试点,什么时候转到实转,目前还没有时间表。”孙钢说,因为目前空转里面回避了很多具体的政策标准,很多空转统计只统计了该地区有多少房产,而目前收的房地产税有多少、税率要保持什么水平、对房地产价值到底是多少,这些都只是摸不清的估计,没有涉及到很多的具体数据。
他表示,从“空转”到“实转”,不是简单的一步之遥,难度非常大,而且涉及到各个地方具体的利益关系。据他预测,如果政府希望减少物业税出台阻力,税率一开始很可能不会定得很高,甚至不会超过目前的水平。
基本排除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
孙钢表示,目前物业税的争议焦点在于减免和优惠范围如何确定。其中,商用物业的物业税征收争议较小,但对于住宅物业的征收标准,业内还没有达成普遍的共识。他个人认为,物业税开征初期,大部分普通住宅很可能不在征收范围以内,而征收对象主要集中在大户型豪宅和别墅等物业。
据了解,包括城市房产税、土地增殖税、印花税等税费,国家对房地产的征税高达11项。其中2005年保有环节一共征收了500多亿元,而流动环节征收的税有1500亿元,保有环节收的税小于流动环节收的税。冯科透露,物业税主要是把保有环节的税费统一起来,但也有人提出将土地出让金也放入物业税以内按年征收,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国情,目前已基本被排除。
税收对控制房价的作用有限
近年来,全国房价普遍出现大幅上涨,不少人士冀望物业税出台可以有效抑制房价。对此,孙钢表示,房价的上涨不都是成本推动的,整个供求关系,整个国家经济运行的状况,都会影响到房价,因此即使把土地出让金改成按年征收,最后是否能达到降低房价目标,现在还没有把握。
他认为,税收对控制房价的作用还是有限的,用税收手段来控制房价,控制物价,效果不一定好。
他举例说:2005年、2006年“国八条”出来之后,房价不但没降,反而涨得更快,这说明房子的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或者需求盲目增长过快,开发商不但可以将间接税转嫁给购房者,甚至直接税也可以转嫁成购房成本。
新快报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供给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