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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征燃油税后上高速仍需缴费?

2007-12-15 10:46 扬子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省交通厅在其网站上发出通知,要求各市交通局,厅公路局、航道局和运管局提供各自交通规费征管机构、人员、收入、使用和债务等情况。记者了解到,从目前调研涉及的数据来看,包括高速公路收费在内的过桥过路费暂未列入燃油税费改革的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部门开展有关燃油税课题的研究并不意味着燃油税短期内会开征。从现有政策来看,燃油税出台后,交通方面现有的养路费、客货附加费、运管费、航养费这些规费会面临调整或取消,而以高速公路收费为代表的过桥过路费暂不纳入费改税的调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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