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盛大林:个税免征额调整要有“提前量”

2007-12-24 10:56 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根据2006年相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由50%左右降至30%左右,财政收入将减少约300亿元。(12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

  个税免征额又要调整了。两年前关于个税起征标准的大讨论音犹在耳,现在又要讨论这个问题了。个税起征标准到底应该是多少?这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达成一致的问题——两年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一轮的再讨论肯定还是如此。所以,谁也不要指望某个标准能得到一致的认同,但在个税征收的功能及本质等原则问题上却应该也可能达成共识。

  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财政收入功能,一是收入调节功能。与这两大功能相匹配的征收原则和手段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甚至是冲突的。比如,如果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那么个税的征收面应该尽量大,免征额应该尽量低。从这个角度讲,50%的征收面也不算广。如果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那么个税的征收面就不应该太宽,起征标准也不能太低。因此,在某个阶段,必须在这两个功能中分出主次、作出取舍。

  那么,目前中国之个税,应该主要发挥哪个功能呢?我认为,当然应该主要发挥收入调节功能。原因有二:一,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之大,而且还在继续扩大。资料表明,中国目前收入最高的20%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人群的10倍左右,基尼系数也已超过了0.45,悬殊的贫富差距非常需要个税这个工具来调节。二,中国目前的财力充沛,个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完全可以放弃。2006年,中国的财政收入高达3.9万亿元;2007年,还将突破惊人的5万亿。而2006年,全国的个税收入只有2453亿元。即使个税全部取消,也不会对财政收支造成多大影响。近年来,关于中国的税负过高以及减税的呼声日益高涨。如果减税,那么个税理应首当其冲。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应该考虑,那就是个税免征额的调整要有一个“提前量”,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增长空间,从而避免法律的频繁修订。法律是最严肃的制度,理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而“朝令夕改”的随意性肯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浪费立法资源。现行的1600元的个税起征标准是两年前刚刚确定的,才过两年就再修改,这么短的间隔在立法史上是非常罕见的。按照目前1600元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为50%,而调整为2000元之后的比例将降为30%,也许过不了两年,这一比例又将提高到50%,难道过两年还要修改吗?中国的经济正在快速发展,国民的收入水平也在较快增长,在这种日新月异的国情之下,立法工作也应该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2000元的起征标准仍然太低,工薪阶层30%的征收面也过宽。有人主张个税免征额应该提高到5000元,而我认为:再高一些也未尝不可。

相关热词: 个税 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