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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76人个税未申报被罚200元 明年建红黑榜

2007-12-28 8:48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由于没有按规定自行申报个税,市地税局今年对476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依法进行了罚款。据悉,新一年的个税申报将于明年元旦开始到3月31日结束,预计明年的个税申报人数将超过26万,比去年增加4000名。

  市地税局通报,在今年个税申报中,地税部门共对北京473户单位进行了整体约谈和检查,共完成补缴税收533万元,此举促使月申报率达到90%以上。同时,市地税局对未按时申报12万元收入的3300多名高收入者进行约谈,对其中有问题的476人实施了处罚,处罚金额共计95200元,平均每人200元。处罚金额有别,如对于确实不知道申报政策且同时没有偷税漏税行为的纳税人给予了较轻处理力度,而对于情节恶劣的则实施较重处罚。

  据悉,今年个税申报仅对申报表的个别栏目进行了调整。最主要的变动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单独列出,虽然“股票转让所得”明确列入申报项目中,不过炒股收入只是要申报,但不缴税。

  此外,地税部门明年将首次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连续记录纳税人的纳税个税申报行为,通过建立“红黑榜”记录纳税人奖惩情况。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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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详细进入专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留言:

  任何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形成的网,都存在漏洞,区别在于漏洞的大小,而我国现金交易很频繁,人们收入状况尤其难以查证,那么工资薪金外的收入就变的很难监控。,可以说漏洞是相当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做到监控有力基本是不可能的,那么目前的工作是什么呢?那就是约束制度了,就是对于一些重点纳税人要加大审查力度,只要能找出一笔收入不确实,那么我们就可以公布他的不实申报记录,应该说这样的威慑力是比较大的。可能不申报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除非是大家都不熟悉的人群,而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房地产,金融,保险等的公认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加强监督,重点抽查申报不实的人群,然后形成公布的制度,提高纳税人的违法成本。

  笔者认为除了制度方面应该健全之外,对于我们税收理念的健全也应该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比如,国外的理念是纳税人纳税来购买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在观念上纳税人是处于主动的一方,而我国的情况是税收是强制性的,纳税人如果不遵守就将有什么后果,而制度的缺失使得后果不成为后果,那么仅有的约束也没有了,纳税人基本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形成纳税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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