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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所得超12万元的个税自行申报逾5000人

2007-2-4 10:49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最近以来,山东省年度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以每天新增300人的数量在递增,目前已超过5000人。

  山东省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个税申报以济南、青岛等地较多,且多集中在电信、银行、制造业等行业,申报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方面。截至目前,已补交税款超过1200万元。

  针对一些纳税人担心的自行申报后收入情况可能会被泄漏,税务部门表示,税务部门会按照税法对纳税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对外公开纳税人个人收入情况。同时,个税申报并不意味着多交税,不仅不会对个人现有的合法财产、收入造成威胁,还能有效保护合法收入。

  依据我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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