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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标志停用税额最高限为660元

2007-2-9 8:28 深圳新闻网-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获悉,2007纳税年度起,船税依新规定计算缴纳,其中大型、中型和小型客车的加权平均税额提高1倍,但每年税额幅度高限都为660元。另外,由于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已经停征,车船使用税完税和免税标志也从今年1月1日起停用,车船税不再设立新的完税和免税标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定。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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