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严控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目,并将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提高了两倍,还首次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而房产商却表示,这一新政对房价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城镇土地加税两倍
据介绍,今年开始,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基础上提高两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1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由0.4元至8元提高到1.2元至24元;小城市由0.3元至6元提高到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由0.2元至4元提高到0.6元至12元。而成都市的具体征收额将由省市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制定。
开发商:对房价影响很小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对成都房价的影响不大。”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算了一笔账: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涨20元,按容积率为4.0计算,分摊到房价上,每平方米仅涨价5元。相较去年商品房每平方米4200多元的均价,土地使用税加码对房价的影响只有千分之几,影响很小。
专家:成本终归要“消费”
对此问题,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陈武元表示,税额的提高肯定会增大房产商的成本,而没有人会做亏本生意,房产商永远会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他建议,政府应多修廉租房,供买不起房的市民租赁,才能彻底解决房价的供求关系问题。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情况下的纳税人:
(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编辑留言: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只是影响程度很小,在房价上涨的各因素中占有的地位微乎其微,几乎难以准确的量化和分析。目前针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应该说是处于政策密集期。公众对政策如此敏感,以至于在每个政策出台后必然会和房价联系在一起,公众已经对政策具有了相当的“政策恐惧”心理,而这种心理必然造成市场的恐慌和房价的震荡,笔者认为这肯定是无庸质疑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款,原则上可以推动开发商加快土地的利用速度,减少土地囤积,促进土地的合理高效流动,而在目前的房产供求形势下,这样的税费增加向消费者转嫁基本是100%实现的,而政策造成的恐慌可能带来房价更大规模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税总推动土地流转的政策恐怕难以达到目的。完全的税费转嫁并不能调动开发商集约利用土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