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税两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需严格征收

2007-2-8 13:12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国税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从1月1日起上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需严格贯彻落实。目前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定基础上提高2倍,同时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且警示不得随意减免土地使用税。

  富阳(中国)控股认为: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的意图来看,这属于一种正常性调整,由于前期适用税额都是在当初的市场和经济条件下制定的。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前期税额显然已经偏低,因此这种调整不能和“宏观调控”简单挂钩,就如前期调整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和征用农地安置补偿费一样,主要还是属于一种“物价性调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外资企业也被纳入了征税范围,在90年代招商引资成为了地房政府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因此给予了外资企业全方位的优惠措施,但随着前期经济发展过程中大量优质国有资产的流失,政府目前对外资企业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实际上就是要取消外资企业享有的部分优惠措施,这一切都预示着政府经济发展思路的转变。

  富阳(中国)控股还认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调整不会对房价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举例来说,就最高一档税额来看,其实际增加额为20元/平米/年,假设1.5的容积率且开发周期为两年,那么每平米建筑面积开发成本增加额仅为26-27元/平米,因此税额的调整对楼市影响有限。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情况下的纳税人:

  (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编辑留言: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只是影响程度很小,在房价上涨的各因素中占有的地位微乎其微,几乎难以准确的量化和分析。目前针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应该说是处于政策密集期。公众对政策如此敏感,以至于在每个政策出台后必然会和房价联系在一起,公众已经对政策具有了相当的“政策恐惧”心理,而这种心理必然造成市场的恐慌和房价的震荡,笔者认为这肯定是无庸质疑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款,原则上可以推动开发商加快土地的利用速度,减少土地囤积,促进土地的合理高效流动,而在目前的房产供求形势下,这样的税费增加向消费者转嫁基本是100%实现的,而政策造成的恐慌可能带来房价更大规模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税总推动土地流转的政策恐怕难以达到目的。完全的税费转嫁并不能调动开发商集约利用土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