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加强宏观调控的作用,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有必要适当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并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会议决定,对1988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适当修改,由国务院重新公布施行。(图为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今年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在1988年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两倍,此项新政对房价影响有多大?记者为此走访了几家开发商和中介公司——
海棠晓月营销总监刘震表示,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从1988年的0.5元至10元,提高到了1.5元至30元。表面上看涨幅惊人,实际上由于这个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对房价的影响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决定房价的因素主要还是楼盘质量,卖得好的涨价,但不会是因为土地税增加的缘故;而卖得差的最终还会因供求关系而降价。
东海长洲的营业总监谢炜表示,如果现在涨价,必然意味着销售会受到影响,但今年房产供应量非常大,相比而言,需求却因宏观调控显得增长缓慢,使得开发商不会贸然涨价。按目前供求状况,谢炜认为,尽管土地成本与去年比已有很大涨幅,但房价仍将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上涨,“即使上涨,与土地税的关联也不大”。
中原地产策划总监肖仁启表示,土地使用税税额的调整,提高了土地使用成本,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在拿地时往往需要一次性缴纳,势必增加其开发成本。但房地产开发商未必会将这一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因为目前重庆房地产市场竞争较激烈,房价的提高要考虑市场接受度,最终还得由市场主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则透露了自己的担忧——目前各种税费在房产开发成本中已占到了20%,其中土地出让金、规费、配套费等占了大头,相比目前土地税的调整,房产商们其实担忧的是更严厉的调控措施出台,比如配套费的增加。据说这将对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推动更直接、影响也更大。
重庆晚报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情况下的纳税人:
(1)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编辑留言: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只是影响程度很小,在房价上涨的各因素中占有的地位微乎其微,几乎难以准确的量化和分析。目前针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应该说是处于政策密集期。公众对政策如此敏感,以至于在每个政策出台后必然会和房价联系在一起,公众已经对政策具有了相当的“政策恐惧”心理,而这种心理必然造成市场的恐慌和房价的震荡,笔者认为这肯定是无庸质疑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款,原则上可以推动开发商加快土地的利用速度,减少土地囤积,促进土地的合理高效流动,而在目前的房产供求形势下,这样的税费增加向消费者转嫁基本是100%实现的,而政策造成的恐慌可能带来房价更大规模的上涨,在这种情况下,税总推动土地流转的政策恐怕难以达到目的。完全的税费转嫁并不能调动开发商集约利用土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