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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富:应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

2007-2-26 8:44 证券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日前表示,目前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层次较低,应制定《国家企业年金条例》,并出台全国统一的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刘永富在“企业年金、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高层沦坛”上提出,目前企业年金相关的法律规范效力层次还比较低,由于其覆盖面广,需要制定出台更高层次的法律。刘永富表示,应制定《国家企业年金条例》,特别要解决税收优惠的问题,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刘永富表示,企业年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风险点也很多,需要各部门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完善企业年金的市场监管,建立严格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监管、控制运作风险、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企业年金出现损失,实现保值增值。刘永富最后还强调,原社保经办的企业补充保险向规范的企业年金过渡工作要在今年底以前完成。

  据悉,自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布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出现快速增长势头,截至去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摸巳经达到900亿元左右。海尔、联想、马钢等大型企业均已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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