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税务总局:2007年税务系统反腐倡廉确定四个重点

2007-2-1 9:57 经济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1月31日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中心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

  据悉,今年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主要围绕四个方面: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及利用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利益的案件;查处税务机关截留、转移税款,税务人员违规减免税款,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推销税控器具、乱摊派、乱收费、借钱借物等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吃拿卡要占报”问题。

相关热词: 税务 反腐 倡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