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首相阿都拉昨天宣布,从4月1日起,政府将全面废除房地产盈利税。
他指出,这是发展商及投资者期待已久的消息,因此希望能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市场及金融领域,让这些领域更有活力。
他在马国2007年投资大会上说,这只是政府改善国内投资气氛的即时行动,当局还是有必要展开长期的措施。
此外,他说,当局之前放宽外资委员会条例,准许外国公民购买价值25万令吉(约11万新元)以上的房产,也深受市场欢迎。
马国政府是从1975年开始实施房地产盈利税(Property Gains Tax),马国人若在两年内转售房地产,所获盈利须缴税30%。到了第五年,有关税率降至5%。
至于外国人,头两年的房地产盈利税同样高达30%,第六年起则降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