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自行申报还剩10天 逾期不申报地税局约谈
距年收入超12万元者个税自行申报最后截止期还有10天时间,记者昨天(3月21日)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昨天12时,北京共有17万高收入者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申报截止日期的临近,每天超过1万人甚至更多的集中申报将在最后10天到来。为圆满完成最后纳税申报工作,市地税局已经开始采取方案,对于应报不报的纳税人,将会进行约谈,令其限期改正。
据了解,个税申报人数最近一段时间陡增。个税申报人数在上周五达到14万人,在本周保持每天1万人的快速增长,并在昨天突破17万大关。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税集中申报的最后高峰将在未来10天到来。
北京市地税局已经采取加强网络维护,确保申报系统运行稳定和安排专门力量对申报信息及时整理和录入等四大措施。此外,针对北京大多数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的情况,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纳税人因为网络“拥堵”难以登录申报系统,地税部门会将申报表寄到纳税人家里,纳税人也可以来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将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协助纳税人填写相关申报资料。
1月9日,一家公司的会计来到税务部门为该公司的6名员工办理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自行申报纳税手续,
并向记者展示《税收缴款书》。
对在3月31日前还没有进行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和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在申报最后截止日后对应报不报者进行约谈和检查,令其限期改正。“比如一个单位,根据税务部门掌握情况应有100个人须进行申报,可是在3月31日之前实际申报的只有20人,税务部门将派人去单位进行约谈和检查,令其限期改正。”
山东:逾期不申报构成偷税 要承担法律责任
1月1日至3月31日,是国家规定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期。山东省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大家及时核对上年收入,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以免受到法律处罚。
据山东省地税局局长于希信介绍,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通过与扣缴单位明细申报的信息,或与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利用已掌握的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从而发现应申报人员;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线索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纳税人在境外的收入涉税信息等。
日前,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已被列入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全省范围内的电力行业、石油石化业、邮电通信业、出版发行业、各类院校、医疗机构等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都在检查范围之内。
天津:最后几天将迎来高峰 地税局提醒尽量提前申报
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截至昨天上午,天津市已有11000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完成了个税申报,其中6600人通过网上申报完成,主要集中在垄断行业、金融和外资企业。据地税局负责人估计,本月最后几天将迎来申报高峰,因此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士尽量将申报时间提前,以免给自己申报带来不便。
“最后期限”还有10天 仍有人想侥幸“漏网”
距离“最后期限”还有10天,仍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在等待观望,没有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一部分纳税人想等到3月底再申报。这部分纳税人对自行申报政策还不很了解,担心自行申报后会暴露“家底”,所以非要“挨”到最后一天才申报。还有一部分纳税人在观望。这部分纳税人十分清楚国家的政策和自己的收入情况,也了解自行申报的方式方法,他们观望的目的是想看看税务机关是不是“虎头蛇尾”,抱有做“漏网之鱼”的侥幸心理。另外一部分纳税人确实有欠税漏税行为,他们平时的个税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他收入单位不掌握。他们担心申报少了与税务部门掌握的信息不一致,申报多了怕补缴税款和罚款。
自行申报非重复纳税 逾时不报最高罚万元
以往的税收负担不会因自行申报有所改变。如果日常有应扣未扣税款或少扣税款,只要如实申报收入,税务机关只要求报税人补税,不缴滞纳金,也不处罚款,更不会按偷税进行处理。
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建纳税档案 高收入者情况全掌握
2004年市地税局已初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目前已为20万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此外,税务机关还可利用已掌握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与扣缴单位明细申报的信息,或与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专项检查;利用已掌握的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线索进行分析检查;利用国际税收合作掌握纳税人在境外的收入等涉税信息。
重点单位专人“管理” 财税网开通窗口解疑
针对目前的情况,地税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各区县地税局启动信息比对手段,挖掘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对象。二、在天津财税网开通对话窗口,解答纳税人申报问题。三、对已纳入重点管理的纳税人、外籍人员和实行年薪制企业经营者及“百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督促其按时完成纳税申报;对本市列举的个人所得税重点行业、单位派专人入户完成纳税申报;要求单位财务人员汇集单位职工2006年度工薪所得超过12万元情况;做好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纳税申报工作,进行2006年度汇算清缴时随同完成纳税申报。四、税务机关继续提供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服务。对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集中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上门集中受理申报,或开设绿色通道。天津市地税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规定》,确保纳税人申报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