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9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1月30日,作出反倾销初裁,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0~21.02%的临时反倾销税,征税期为4个月。
在巴基斯坦对华瓷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即将结束之际,巴基斯坦国内的瓷砖进口商向巴基斯坦海关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取消对中国的瓷砖的反倾销措施。
巴基斯坦瓷砖进口商认为,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在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取证不全,仅采纳本案的申诉方单方面提供的数据,且未对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充分核实,而中国瓷砖的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申诉方所提供的价格。在涉案的219家中国瓷砖出口商中,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仅调查了其中的7家,不具备代表性,不能反映中国瓷砖价格的总体水平。
巴基斯坦瓷砖进口商还指出,来自于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如印尼、泰国、阿联酋等)的进口瓷砖价格远低于巴基斯坦国内瓷砖的价格,但却没有对其进行倾销调查。
目前,巴基斯坦政府对国内瓷砖生产商的关税保护高达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