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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调整 四类公司将获益

2007-3-23 9:24 重庆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从4月1日起,我国的消费税政策将出现12年来首次大变,一些新增的税目或以前税率的调整,将对相关上市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四类公司获益

  由于税目取消或税率下调,家化、白酒、摩托、轮胎等四类上市公司有望从此次政策调整中获益。

  从4月1日起,粮食白酒的税率将从25%下降到20%,这对生产粮食白酒的上市公司构成利好。分析人士认为,白酒类上市公司,如山西汾酒、五粮液、G老窖、伊利特、贵州茅台、G全兴等业绩都将有所提升,其中,以中低档白酒为主要产品的公司受益程度将更大。

  摩托类上市公司,如钱江摩托、新大洲等也将从这次政策调整中获益。根据新政策,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消费税率将从10%下降至3%。;生产汽车轮胎的上市公司中,产品以斜交轮胎为主的上市公司获益较大,此类公司包括轮胎橡胶、黔轮胎等;护肤护发品税目将从4月1日起取消,这将对家化类上市公司构成利好。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有上海家化、索芙特等。

  三类公司受冲击

  石化类公司将受到影响。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将开始征收消费税,将使石化类上市公司成本有明显提高。

  木地板、一次性筷子、高档手表开征消费税,将使木制品和手表公司增加成本压力。相关上市公司包括:G宜华、G森工、飞亚达等。

  大排量小轿车、越野车消费税率有所提高,而小排量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消费税则有所下降。分析师认为,以小排量汽车、中轻型商用客车为主要产品的一汽夏利、长安汽车、G宇通等公司受益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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