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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领钱 未超12万元也要报个税

2007-3-29 9:21  华西都市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高校是个税申报监控的重点行业之一。昨天武侯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上门为四川大学的老师们提供服务,现场接受申报。在现场,有老师提问:如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但总收入又未超过12万元,这是否需要申报个税?对此地税部门表示,对于所有的纳税人来说,如果在两处以上的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即使没有超过12万元也要报税。截至昨天,成都市的个税申报总人数已经突破了1万人,申报人数正呈几何级式增长。

  昨天,有不少老师都主动来到了申报台前,“我分别在两个地方上班,但两个地方的总收入加起来都没有12万元,这样需不需要申报呢?”“要申报,只要是在我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即使没超过12万元仍需要申报。”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了几种需要申报的情况,除年所得超过12万元,如果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或是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等,均需要主动到地税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该在哪个地方申报呢?地税工作人员说,应将多处所得合并到一处申报。

  “如果我们不申报,你们怎么能查得出来我们的收入呢?”工作人员介绍,申报期过后,地税部门将进行排查,同等条件下(比如同等职务),如果有人申报,就会调查未申报者不申报的原因,如果超过12万元而未申报,将依法追究未申报者的法律责任。据介绍,昨天川大共有近百位老师办理了个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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