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个税申报 谨防三大误区

2007-3-30 11:18 武汉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年所得逾12万元者自动申报个税,在我国尚属首次,许多人对其还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或误区。税务专家提醒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时,应避免走入三大误区。

  年工资收入≠年所得

  从事广告业的易先生问,自己去年的工资薪金并未超出12万元,而其他的劳务报酬则远超工资,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申报?

  “年工资收入,并不等同于年个人所得。”湖南省地税局税政处处长顾燕群介绍说,年所得包括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等等在内的共11项内容相加,工资薪金收入只是其中的一项。

  纳税人在计算时,应把其他各项所得合并计算。合计数额超过12万元的,应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股票暂免征个税≠可免申报

  岳阳陈女士询问,按国家规定,转让股票所得可以暂免征税,是否就不用进行个税申报?

  顾燕群表示,股票转让收益属个人所得,虽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仍需申报。

  “股票转让收入怎么算?听说是转让后才计算盈亏,那是不是我年底满仓就不用计算收入了?”市民余先生也十分关心股票转让所得的有关申报政策。

  相关文件规定,持有的股票年度中未转让,不需要申报,但如年中有股票转让行为,即便年终满仓,也需申报转让所得。

  自行申报≠缴税

  从事机票代售的肖先生表示,他每次从航空公司领取劳务报酬时,都需要先到当地地税部门开发票,每次都依法依规扣缴了税款,是不是就不用再进行申报了?

  税务专家指出,个税自行申报和纳税不能混为一谈。个税自行申报分为有税申报和无税申报两种,如纳税义务人已足额纳税,那么只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即可,无须再缴纳个税。只有在纳税人纳税不足的情况下,才要进行补税。

相关热词: 个税 申报 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