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崴建议,在当前形势下应再次大幅调减出口退税,以至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李崴委员认为,1985年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包括,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许多低附加值、资源型产品,甚至高污染和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出口越是高增长,付出的能耗和环境资源破坏等代价也越大,而且还容易引起各种各样的贸易摩擦。过高的出口退税使得一些企业不顾出口利润竞相压价,把出口退税视为主要利润来源。此外,在我国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双顺差”的情况下,应当停止对出口的普遍补贴政策。
“虽然出口退税率已进行了多次调减,但我国出口额仍不断增加,贸易顺差一增再增,而国内企业获得的利润不断减少,经济质量提升不快。”
李崴委员认为,现在到了由以鼓励扩大出口为主向贸易适度规模和适度增长方向转变的时候了。但他强调,若要彻底解决出口退税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税收收入结构由流转税为主体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转变;二是实现外贸出口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