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表示,如果想用税收手段把房价降下来,绝不是轻而易举能实现的。
借税收手段难降房价
对于近年来一系列政策出台,使得房产方面的一些税种开征或者加强征收,但并未收到迅速调降房价作用的问题,杨崇春认为,税收通常可以起到调节个人或单位收入高低的作用,但税收不是万能的,如果想用税收手段把房价降下来是不容易的。例如目前烟草行业的整体税负接近50%,但是目前烟的产量和价格并没有下降。所以只要房产商有利可图,他就会继续开发房产,并把增加的相关税负转嫁到房价中,让消费者承担。因此对于通过税收手段调降房价的方式,杨崇春并未表示赞同。
房产税应增加物业税功能
目前有不少人认为,有钱人不仅买了很多房子,而且经常出租赚钱,希望开征物业税以实现对个人征收房产保有环节税收的问题,杨崇春表示不赞同这个观点。他认为应通过现有城市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合并,来实现向普通人征收房产保有环节税(相当于物业税的功能)的问题,实现三税合一。
他解释说,不开征新的物业税,而通过改革原有税种方式来实现征收房产保有环节税,在于这种方法容易让人们接受。因为开征新的物业税,不少人会感觉自己已经交了物业费,还要缴纳物业税,既容易混淆,又不太容易接受。
他个人建议,面向个人征收房产保有环节税,税率可考虑为每年1%.但是建议只对人均住房达到25平方米或者房屋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超标者才征税。同时,还应规定农村不征税,对公共场所也不征税等免税范围。
京华时报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