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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一 假外资瞄准香港

2007-3-12 8:53 重庆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8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这一消息传出后,一些在华外资中的BVI公司(离岸公司),开始进行重组,把注册地从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转移到香港。

  来自BVI的公司投资金额相当多

  “很多企业都关心《企业所得税法》是否会对企业股息实行扣缴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税务及商务咨询部主管合伙人李展伟说。

  由于中国对在华投资的外企实施税收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内资与外资所得税实际税负差在15%左右,越来越多的内资公司会先在BVI等低税区注册,他们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据商务部统计,对华投资的十大资金来源地中,来自 BVI的公司排名第二。

  取消所得税法优惠影响各不相同

  据税务专家介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国间双边税收协定和本国税法不同规定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对派出股息征税的规定,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企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新税法对于美国和欧洲、日本等对股息需要在本国扣缴税,并且与中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公司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对股息免税的国家和地区,比如很多东南亚国家和BVI,中国对派出利润征税20%,对这些国家的公司会有比较大的影响。而国内的假外资大多是在BVI注册,因此它们在利润上会受到比较明显的冲击。为此,一些来自没有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是低税区的国家或地区的公司,包括国内的假外资,正在做一些调整和重组,最直接的方式是把BVI公司变成香港公司,也就是把公司的注册地改成香港。

  转道香港只有“空壳”也不行

  香港对公司派出的股息一直免税。一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按照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签署的税收优惠协议,注册地为香港特区的公司从内地派出股息时,只需向内地税务部门缴纳5%的所得税。

  “但重组并不是把公司的注册地转到香港这么简单”,李展伟表示,《企业所得税法》中有规定,对没有正式的商业理由,就把利润留在海外的公司还是要对其海外利润征税。“而且在香港,重组企业不是只要有一个壳就可以了,要在香港有真正的商业运作。而企业还要充分考虑重组的时间成本和审批的风险。”李展伟说。据经济观察报经济特区也将进行两税合并

  重青报讯3月8日上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的委托,在人民大会堂就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向2000多全国人大代表作说明时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法,选择当下出台,时机很有利。据了解,这包括经济特区外资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也将被取消,进行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广东代表团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两税统一对深圳特区有不利的影响也有有利的影响,但是,总的来说,有利的影响大于不利的影响。”

  财税专家刘克崮对记者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虽然对部分企业可能会发生有限的单因素的负面作用,但综合来看,不会对利用外资产生消极影响,它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黄华华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谨慎地表示,深圳特区仍会享受优惠过渡期,在过渡期保持15%的税率。述及原委,他说,深圳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关乎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优惠。

  刘克崮对记者强调,取消专门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等于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在新的所得税制度中,将对高技术、节能、环保、农林、基础设施等产业和创业投资,以及对促进就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小型企业和位于部分特区、欠发达地区内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或资金,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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