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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并轨历经十年曲折 明年可望生效

2007-3-4 13:27 羊城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将“终结”一个时代!此次全国两会将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昨天,多位政协委员接受本报采访,剖析这部法律的过去未来。

  “这部法律,我们等待了10多年。”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对记者说。“新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定为25%,多数现行税收优惠措施都将在五年内逐步取消。目前中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3%,而地方政府和各开发区为了吸引外资,经常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甚至降到15%之低。

  刘永好希望“新法”尽快推动,这样势必为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迎来一个新格局。有专家预计,如果《企业所得税法》此次获审议通过,可能会在2008年生效。

  “两税合一,显示了国家的成熟和自信。”不少委员一致认为,它并不会对引进外资造成多大影响。林毅夫委员解释说,外资绝对不会对中国失去兴趣,因为中国现在的产业基础很好,不少外资还会继续以中国作为出口加工基地,“到这里投资的,最重要的是利用我们的比较优势,不见得是看中我们的税收政策。何况中国市场增长很快,一定有外资会来投资”。

  凤凰卫视评论员曹景行先生接受本报采访表示,中国成熟了,在市场经济与对外往来中,中国已经到了同等地按照WTO规定来做的时候了。这样实际上对自己的企业是公平的。以前我们也理解,为什么要对不同企业不同对待;但现在我们也知道,区别对待的时代应该过去了。

  他说,《企业所得税法》修改中,曾存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利益分歧。这是正常的。以后,中西部地区也可能出台一些优惠规定,但都不能在法律之外。且现在外资也不再是完全冲着个税收优惠而来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