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企业所得税告别双轨制 25%税率“适中偏低”

2007-3-16 8:58 新京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思想激荡、计策汇集的全国两会渐近尾声。其间,“两税合并”、“物权法”、“节能减排”、“取消利息税”等众多话题被社会各界热议。本报“两会经济看台”报道组特推出“期待”、“心愿”、“声音”等板块,与大家回顾、分享今年两会期间被人们热切关注的重大政策、民间愿望以及被媒体追逐的焦点人物。

  “关键词”

  两税合并

  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将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该草案若顺利通过,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

  “精髓”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将定为25%,改变了此前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的不平等情况。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将从过去的以区域优惠为主,改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企业,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针对当前国内十分严重的避税行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还拟定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

  “背景”

  公平市场环境亟待建立

  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说明时,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出台并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

  始于1994年形成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不一的“双轨制”的终结,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向成熟的市场体制。从两会期间委员、代表们传递的声音来看,统一后的税法将为内资企业构建一个公平税负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不过,今后内资企业也将因此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点评

  25%税率“适中偏低”

  中国税务协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拟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国际上仍属于“适中偏低”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吸引外商投资。他认为,25%的税率低于世界经合组织国家目前的平均税率,也低于中国周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同时,考虑到新税法将对现有的外资企业给予过渡期的照顾,因而对外资仍有吸引力。

  安体富同时称,为防范各种避税行为,新税法还借鉴了国际惯例,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核定程序和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

  “此次调整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制度被取消了。”安体富说,目前内资企业税前工资采取的是计税工资制,即超过1600元标准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而取消该制度后,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这就直接降低了所得税的税基,也增加了企业税后利润,两税合并有利于内资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留住高素质人才,内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会因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