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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何时能够出台 成品油定价何时能接轨

2007-3-21 15:31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在日前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汽领域的问题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而其中围绕燃油问题展开的讨论,尤为引人注目。

  燃油税,千呼万唤何时能出台?

  作为今年两会最具争议性的人物,经济学家吴敬琏就燃油税开征时机的问题发表看法认为:“油价高低不是阻挡燃油税开征的理由,因为这不是国家财政究竟收燃油费赚钱多还是收养路费赚钱多的问题,是整个国家的战略问题。因为石油、土地是一个国家战略性的稀缺资源,不征燃油税就等于是少数开车的人把多数人的资源给占用了。”

  与前几年的两会一样,象吴敬琏一样力主国家开征燃油税的代表委员不在少数,而这次有所不同的是,财政部在公开场合表示,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3月5日,财政部在《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到,2007年我国将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也是燃油税开征的良好时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介绍道,按照方案设计,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同时停收。他表示,由于燃油税开征将导致汽油、柴油价格上涨,因此推行改革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等。靳东升表示,前三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

  开征燃油税的动议,是1994年正式提出的。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1998年10月,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此后,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制定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由于国际油价上涨等原因,燃油税改革一直没有进展,但业内人士对于开征燃油税,已经建立初步共识。

  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指出,不能低估燃油税改革的复杂性。燃油税并入油价,首次定价以实施燃油税改革的海南定价为基础加以调整,还有必要确定各地相应的差价。应该明确燃油税是共享税,由各地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好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对农业用油可考虑从燃油税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农民适当补贴。

  成品油定价,何时走上与国际接轨之路?

  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原油产量仅为1.84亿吨,而石油消费量达到3.47亿吨,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47%,比2005年提高4.1个百分点。石油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石油资源短缺和需求大幅增加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节约石油资源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与此相呼应的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被提上议事日程,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3月11日称,中国的成品油价格应该和国际接轨,但目前尚无相关政策出台的时间表。毕井泉表示,去年中国石油消费量的47%依赖进口,因此调整成品油和原油之间的价格关系是必须要做的,成品油价应该和国际接轨。

  当前的成品油价格在两会期间受到很大的质疑。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2001年政策明确规定,零售商可以在国家公布的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但为什么8%浮动政策成为摆设呢?根源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长期形成的价格联盟,从来没有按国家政策浮动过。

  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国家主管部门也给予密切关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在两会期间对媒体透露,去年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实际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只是没有向社会公布。因为在目前中国油价还没有和国际接轨的情况下,这个机制暂时没有必要公布。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人大记者会上进一步证实,中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在运行,但是还需要在运行过程中进一步改善,但何时对油价进行调整还取决于国际市场的变化,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利润而得以产生。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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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燃油税,一个讨论了十一年的话题。目前这一税种仍迟迟难以开征。

  从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均多次对外发布过燃油税将“择机开征”的权威消息,然而燃油税却一直难产。有媒体称,加上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至少已经是第五次表示将“择机”出台。为什么燃油税“千呼万唤难出来”?目前公开的解释是“油价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却不仅仅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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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养路费?

  养路费,专指中国现在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养路费的征收似乎与共和国同龄。

  目前,养路费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该法的规定已经出台数年,但其规定具体实施由国务院规定,至2006年止,尚未实施。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开征此税不是我国的首创,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征了燃油税。

  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 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左右,“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费改革。

  编辑留言:

  燃油税迟迟没有出台,那么相关的养路费,过桥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体现,也就是说本属于油价一部分的费用是广大民众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承担的,我们的用油成本还包括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国的消费税的调整并没有体现对消费行为的理性引导,对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调节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国际水平,而且调整速度慢,不能适应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在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够,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国油价中实际应该承担的成本。再次是资源税,目前我国能源税还远不健全,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严重不完整,现行的资源税也只停留在定额征收的层次,而且额度很低,既不能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能体现石油的环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实际上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们平时的环境保护费用的形式来体现的,还有就是环境对全民造成的效用损失,所以这部分成本同样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费用的形式承担着。

  通过以上对相关税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上述税费成本,事实上这些成本都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担,因此大家对于国内油价的感觉其实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谓的负责人其实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点,忽悠广大的人民群众。既然油价中不包含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价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纯粹是无稽之谈,上述那位专家所谓和国际油价应该持平的言论实在是在混淆视听,一点公共心态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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