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提出大胆设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能不能用一种制度化的形式取代这种谈判和博弈的高成本的关系,比如引入土地分级所有,从而避免政府的短期行为
在众多西部资源大省的大声疾呼之中,资源税制度改革的脚步越来越近。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调节器,资源税的改革与西部可持续发展战略息息相关,也将带来中央和地方等关系的重新调整。
在新疆、四川、内蒙古等地资源开发中,这些地区输出天然气、煤炭等自然资源,得到的利益补偿甚微。近年来国际原油一直保持在每吨3800元以上,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则长时间停留在12~14元/吨,直到2005年7月以后才调整为14~30元/吨之间。
不仅是矿产资源,来自广西的全国政协委员马庆生在小组讨论中表示,广西是水电输出大区,但电价在西部12个省份中排第一,这不公平。
他希望国家要统筹协调西部电力输出区的电价问题,电力属于国家垄断行业,有关部门在确定电价时,要考虑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异。
在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看来,许多矿产资源都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极低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税收,不仅不能使西部的自然资源优势 ( 行情 论坛 )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反而会延缓西部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不利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东西部之间的差距。
中央企业吃肉、地方喝汤的局面一直也是西部地区的心头之痛。按照目前的政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大型企业集团在西部开发自然资源,只有少数地方税留在了地方政府,大多数都上缴给了总部所在的发达地区或中央政府。
今年的“两会”上,陕西省发改委主任李晓东向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陈情,希望根据企业的产量和产值,调整税收划分比例,对西部省份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倾斜。
“西部开发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制造”的分工格局也让西部很难分享到更多的资源带来的经济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省长徐守盛也表示,因为西部地区人烟比较稀少,地大,远离市场,要把原来的资源拿到东部或者中部地区进行加工,才能靠近市场。
“这些资源没有在当地加工,没有发展出相应的产业。”蔡继明说。
徐守盛坦言,西部和东部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拉大,资源税率必须要提高,让矿产资源丰富的这些地区能得到一些应有的回报,由此解决因资源开采而引发的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恶化和贫困地区差距拉大的现状的问题。
蔡继明建议将原来的矿产资源税由从量税改为从价,并更名为矿产资源级差补偿费,实现税费合一。同时提出为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建议在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中,适当提高地方分成比例,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分成比例。国家应规定中央企业上缴开采地的税收比例,所有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不论企业所属地在哪里,都应在矿产资源开采地登记注册,就地缴纳所得税。
不久前公布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已经提出要建立资源合理开发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重要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产品价格。加快改革资源税征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
“对新增的矿产资源初级产品,多留一部分在当地深加工,延长产业链,走资源工业发展的新型道路,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蔡继明说。
蔡继明进而提出大胆的设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能不能用一种制度化的形式取代这种谈判和博弈的高成本的关系,比如引入土地分级所有,从而避免政府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