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日前表示,物业税可能将在今年展开试点,如果顺利,明年向全国推广。
顾云昌是3月16日在上海交大房地产总裁高级研修班进行演讲后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去年是房地产政策井喷年,今年是政策落实年,政府要全面规划税费,重点切入物业税,物业税开征势在必行。
在演讲之后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顾云昌表示,关于物业税,他了解到的情况是正在找试点单位和试点城市,整个税基没定下来,是大面积征税还是第二套房子征税,多大面积算大面积,都还没有确定。总的方向是今年搞试点,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可能向全国推广。
物业税又称“不动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属于保有环节税收。
早在2005年,开征物业税便一度成为各界关注热点。2006年开始,国税总局在北京等七个城市开展物业税的模拟空转,以期为开征提供数据支持。今年1月25日,国税总局下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列入2007年的工作范围。“两会”期间,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也提及要“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顾云昌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开发环节税费杂乱,流通环节税费高,保有环节的税比较缺乏,合理科学的税收应该是开发环节清楚、流通环节税费低、保有环节征税。
“开征物业税可以体现社会公平,节约用地、节约资源,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现状,作用是多方面的。”顾云昌说。
事实上,由于200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后,仍难抑制部分地区房价猛涨,对多套房屋开征物业税的呼声自去年就已经出现,但也有观点认为即便是开征物业税,也难改变房价走高趋势。“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也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
顾云昌表示,开征物业税可能会影响一些长期投资者积极性。“英国有物业税,照样出现拥有几百套房子的房东,关键看怎么经营,物业税不可能收得很高,税基、税率、税种怎么样,目前均无定论,很难说会影响投资者。”
顾云昌同时透露,在房地产金融领域,房地产产业发展基金、房地产企业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有关规定基本方案已经确定,今年可能出台。
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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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对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教授认为,在医疗、社保状况未改变的情况下,老百姓对未来的担忧势必转化为目前的过度储蓄行为,取消利息税可能不利于降低储蓄率。印?华表示,社会保障永远都难让所有人满意,政府应该把人民的注意力引导到创造财富的热情里,而不是引向财富分配的热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