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4年12月7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是2005年的税制改革4大工作重点之一,一场围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辩论随即展开。
。2005年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
。2005年1月12日,金人庆在“2005 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上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
。2005年1月17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演讲中,着力强调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拉动作用。
。2005年7月12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提出,现阶段中国相对劳动力成本在上升,资源又短缺,在没有相对稳定的、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应该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05年1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态,“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政协提案组将《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列为本次政协会的一号提案。
。2006年12月24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并获得通过,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2007年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金人庆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新税法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完成了适用范围、税率、扣除标准、优惠政策的“四个统一”。
。2007年3月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金人庆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如果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计划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