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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免征一年:人大代表把脉“疗效”

2007-3-6 11:10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去年的工作时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农业税取消一年后,农民的负担减轻了多少?乡镇机构的运转是否受到影响?“黄宗羲定律”是否从此失效?这些问题成了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农民得到实在好处,仍要防止负担反弹

  说起废除农业税给农民带来的好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娄底市市委书记蔡力峰如数家珍:“总理在报告中说,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实际增长7.4%。这个数字远远高出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5%的目标。”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景龙对“数字”也毫不含糊:“我掌握的数据显示,与税费改革之前比,去年农民税费负担减轻1200多亿元。根据农业部门测算,农民人均减负达到140元。农民们收获了沉甸甸的实惠。”

  面对成绩,不少人大代表仍然“居安思危”。来自山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毕四海说:“农民增收的政策性因素过大,增收后劲不足;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有限,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或间接地抵消了‘政策利好’;有些地方甚至截留中央的惠农政策,农民没有得到真正实惠;还有些地方‘免了税、涨了费’,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仍然存在。”

  配套改革跟得上,乡镇运转更高效

  农业税废止后,乡镇机构运转是否会受影响,是此前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安徽农村乡镇机关工作长达11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培阳这样评价废除农业税:“废除农业税后,让乡镇干部松了绑,减轻了工作压力,可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为农民服务上。”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宣城市委书记方宁说,免征农业税只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第一步。要解决农业税免征后的新矛盾新问题,工作重点要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实践证明,那些精简乡镇机构、分流富余人员等配套措施及时到位的地方,农业税免除后,干部的态度变了、办事的效率高了、乡镇的运转更科学了。但那些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人浮于事的乡镇,有的辆用油难以保证,有的乡镇办公电话设置为只能接听,不能外拨。

  来自农业大省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怀清认为,解决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运行困难的问题,只能依靠改革解决。必须加紧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同时,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贫困地区乡镇机关正常运转。

  能否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

  在中国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向原先改革目标的反面。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农业税废除之后,中国农民的负担能否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全国人大代表方宁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连续3年超过6%,去年更是达到了7.4%,这表明农民负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轻。这是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的第一步。”

  方宁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相当小,国家主要依靠二三产业来积累财力。我国正在步入“黄金发展期”,国家财力比较雄厚,取消农业税后,农村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免除学杂费等惠农措施接踵而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再加上配套的改革,我们一定会走出“先减后升”这个怪圈。

  但更多代表认为,取消农业税,只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第一步。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数量很大,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取消农业税后,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还有大量的配套工作要做,可以说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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