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说,税收调整,但产业优惠这块仍然保留,比如说鼓励高新技术产业,虽然外资所得税优惠没有,但是产业优惠仍然在,里面的外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都享受。另外像中西部地区发展、有些服务业,特别是中央政府推动的服务外包的这些产业,有可能享受优惠或者能够继续发展。所以对新的所得税法出来以后,要来对逐个行业甚至于逐个企业进行分析。
民企和国企之间的税法税率也是不公平的。杨志勇说,内资这边,比如税工资,还有工效挂钩等也是不一样的,以及市场准入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现在最遭到不公正待遇的实际上是民营企业,所以这次调整对民营企业是最有利的。
外资的税收主要是体现在,就是盈利以后头两年是免税的,后两年是减半,到第六年是按照33%,但是在开发区或者一些地区还有另外一些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是达到两三年以后也只按照15%来进行征税。当然不在开发区里的外资企业理论上两三年以后这个税率应该是要和民营企业平的。
真正受影响最大的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还有一套计算方法。所以如果还是长期这样不公平的税负,我觉得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作为国家来说,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我们不是否定过去,而是根据新的局面我们要调整新的税率,使国企、民企、外企来更公正更公平地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