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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建丽委员:个人所得税不能缴得不明不白

2007-3-13 8:53 法制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应该为每一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苟建丽建议,“让所有纳税人都明明白白纳税。”

  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代扣代缴”的,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税务部门没有为这些纳税个人开具完税证明。苟建丽委员认为一些问题由此生发:

  ———“代扣代缴”办法在事实上淡薄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纳税意识,导致国家税源可能流失;

  ———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本不知道自己哪些收入缴了税,缴了多少钱的税。其知情权在客观上被剥夺了;

  ———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是个人诚信的一个重要凭证。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出国、贷款、求学、购等都需要确保个人信用。“代扣代缴”使个人诚信凭证缺失。

  苟建丽委员建议,各级税务部门应为每一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以提高每一位公民的纳税意识,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堵住可能导致国家税源流失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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