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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消利息税说“不” “劫富济贫”的理由充足吗

2007-4-26 14:35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两会”期间,有28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取消利息税。后来传出消息,两个月内会有答复。但是,最近突然出来两位“财税专家”,对此提案大泼冷水。其中有一位可谓态度鲜明:“可以肯定地说,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不会取消。”而另一位则是立场坚定:“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具有‘劫富济贫’的调节功能,利息税不应该取消。”

  作为专家,既提出论点,必握有论据。这两位专家所说的理由,概括起来有四。理由一: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的调节功能;理由二:“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这一判断有误;理由三:把钱存在银行里赚取利息,应该视为一种投资,而投资历来是有赢有亏的;理由四:现在还不能说老百姓的利率是负利率。

  虽然不具备“财税”方面的专门知识,但是拜读了专家们的上述4点理由后,总觉得骨鲠在喉,不说不快。于是,按照一般常识,也来分析一下上述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到底是专家,随便举几个数字,就把“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给否了,反而认为利息税是“劫富济贫”。专家仅仅以8亿农民存款不到20%和2000多万贫困人口来说事,态度非常草率。其实,即使是从人数上来看这个问题,富人是少数,中低收入者是多数,“触及最多”之说也应该成立。就说贫困人口,无论总数是多少,其中“一分钱存款”都没有的可以说很少。因为现在“低保金”大多通过银行发放,有孩子的家庭大多会留一点,给孩子上学用,他们的孩子也许可以免交学杂费,但现在学校里这样那样的收费不少,你总得时刻准备着点。有病、残成员的家庭,也会留一点,以防不时之需,虽然有医疗救助,但能够补贴50%就算阿弥陀佛,要是手上没点钱,医院的门都进不去……然而,一项没有起征点,也不采用累进制,税率一刀切,统统按20%征收的税收,当然会笼罩所有的贫困人口,他们的存款再少也照样得交利息税。请问专家,这公平吗?

  所以,利息税不光“劫富济贫”,同时也会“劫贫济贫”,后者的涉及面更大。可能专家会说,富人存钱多,扣缴的利息税也多;穷人存钱少,扣缴的利息税自然也少;穷人交的利息税,与富人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此说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不知道这两位专家为什么忘记了“边际效益”这个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同样的一元钱,对富人和穷人来说是不一样的,在富人手里可能根本就不是钱,而在穷人手里却可能是一顿饭钱。所以,现在的利息税所表现出来的不公平是令人惊讶的。

  专家举出“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长2.7%,中国人民银行调息后仅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就为2.79%”,以此来否定“负利率”,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确实,2.79%减去2.7%还有0.09%,可还要减去20%的利息税,也就是还要减掉0.558%,其结果难道不是负利率吗?同时,以CPI来说事是有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体存钱是为了吃饭、住房、就医、子女教育,这些方面消费价格的涨幅不知专家又如何计算。

  至于“把钱存在银行里赚取利息,应该视为一种投资”,那更是近乎强词夺理。将老百姓往银行里存点钱以备不时之需,愣说成是为“赚取利息”,不怕别人笑掉大牙。怎么没有看见银行门口贴上“专家提醒,银行存款有风险”之类的广而告之呢。

  当然,我们也很清醒,既然专家放出风来,恐怕就意味着取消利息税难有希望。中国的财政支出中有太多“刚性支出”,所以,即使是不到500个亿的区区小数,现在也难以调整,这些钱够用来解决城乡低保外加新农合的了。但是,说利息税就是为此而征,证据不足,难以服人,中国的财政从来都是主张大一统的,根本没有专门征某种税以支持某项政策的先例。作为专家,这样妄下判断是否有搪塞老百姓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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