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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个税缺乏监管细则

2007-4-6 10:2 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我们花费两半年的时间看房,但每次都因为20%个税的问题而不能交易”一直在深圳准备买套二手楼的香港人YOYO已经看楼看得筋疲力尽,“中介说只能以房产证上的原来价格来过户,不然就得由卖方来支付20%的税额。”

  以一套不满5年转让的非普通住宅为例,所发生的税费至少会占现行房价总额的11%以上,这尚不算买方所支付的其他成本,而在2005年之前,这个税费可能仅为房价总额的不足5%.以龙华一套107平方米的多层3房为例,售价85万元,涉及的账面税费就可能在9万元以上。

  不过,按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该项目合理的市场评估价约为70万元,即便如此,其计算下来的各项税费总额也超过了8.5万元,约占房屋总价款的11%.也就是说,如果该房屋成交,买家将至少需要支付88.5万元的价格,折合单价已经接近1万元/平方米。

  逃税是目的为了促成交易,地产中介公司一般要求双方签两份协议,所谓的“阴阳合同”,即国土局备案价格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导致合同显示卖家“无收益”,从而无需缴纳个税。比如售价60万元的房子,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只登记为30万元,卖家就可以“节约”6万元个税。

  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尹潜德博士告诉记者,这种“阴阳合同”的把戏在深圳楼市中较普遍,估计可以占到交易总量的20%~30%。

  据深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计,每年深圳二手房供应量大约有300万平方米,损失的税收超过5亿元。尽管对于如何阻截阴阳合同的方案尚未有定论。但基本的思路是使用政府的评估价格,作为纳税的根据,从而使“阴合同”失去价值。

  在二手房的买卖中,为了逃避增值部分的税收,卖方和买方往往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以协议的形式以真实的成交价格签订的转让合同,另一份是在国土局备案中以原房产证价格签订的正式合同。因为两份合同,一份是私下的,一份是公开的,所以被形象地称为“阴阳合同”,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解释说。

  “规避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政府取证非常困难。”蛇口律师事务所魏影表示。阴阳合同在北京、深圳等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表现非常活跃。“在深圳已经成为潜规则,二手房交易几乎每套必用。”中介公司人士称。

  然而,“长时间以来,由于阴阳合同的普遍盛行,深圳市政府二手房市场的统计是无效的。”中原地产李耀智说,实际上从2004年开始,二手房的价格上升非常快,但是政府的数据没有体现出来。

  更为重要的是,每年由于阴阳合同,政府少收巨额税负。每年深圳二手房供应量大约有300万平方米,损失的税收超过5亿元。深圳社会科学院地产研究所主任高海燕对记者说。

  强征个税缺乏细则“深圳市税务局已经向国土部门咨询解决有关‘阴阳合同’的问题,不久将可能推出相应的政策。”3月底,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

  而中原深圳地产总经理李耀智透露:“深圳龙岗布吉已经开始试行,政府正在等待市场检验的结果。”

  “该方案最迟于今年上半年推出。”另一知情人士表示。

  去年7月26日,《国税总局征收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由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出,通知要求自2006年8月1日开始,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对于出售购买未满5年新房的房主而言,卖房产生的收益部分将被课以20%的税收,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这两项税费成了不可避免的售房成本。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早在2006年上半年甚至更早之前,深圳就已经以龙岗为试点,率先启动个税的强制征收工作了。由专业评估人员拟定出分区商品房的市场评估基准价,作为核定个税征收的参考依据,如果房屋转让价明显低于这个基准价,卖方将有可能被地税部门按照市场评估基准价征收个税。

  而对于本次业界盛传的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龙岗个税政策,深圳市地税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地税局对龙岗区的尝试密切关注,但目前尚无详细的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的计划以及时间表。

  “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已经成为今年地税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已经向市里打了报告,今年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可以肯定,今后有关房地产税收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

  对于如何避免阴阳合同,深圳相关部门目前尚未做出细致规定,而目前深圳二手房交易仍旧按照《国税总局征收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之前的操作进行。而深圳业界目前则对政府可能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多种猜测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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