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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中部试点7月起实施

2007-4-17 9:42 重庆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始于东北三省的增值税改革试点,将从今年7月1日扩大到中部地区的26个城市六大行业。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两份文件,此次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范围为中部六省(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的26个城市,其中包括各省的省会和大部分地级市。

  相比在东北试点的八大行业,此次试点选取了中部地区颇有代表性的六大行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等。优惠政策同此前的东北三省一致。“在上缴的增值税中,中部占很大比例,也许国家考虑的是对税收的影响,所以如此谨慎。但我认为,对比国家税收的大盘子来说,这个影响其实非常小。”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焦建国博士认为,相比东北地区,中部经济发展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才能“撬动”,应该尽早在全中部范围以及全国实现增值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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