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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税”冲击宿迁低档白酒

2007-4-16 9:17 中国食品产业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15日从宿迁市国税部门了解到,受国家新实行的消费税政策影响,宿迁市低档白酒受冲击较大。

  从去年4月1日起,国家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将粮食白酒25%的消费税和薯类白酒15%的消费税,统一调整为20%的消费税税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市内以生产中高档白酒为主的名酒企业(如双沟、洋河)影响不大,但是对以薯类为原料生产低档白酒为主的企业(如分金亭集团)发展极为不利,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特别是对一些私营小酒厂就更为不利。2005年,宿迁全市白酒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总额10.11亿元,年实现消费税1.87亿元。若按新的消费税政策,假定消费总额不变,应实现消费税2.02亿元,比原消费税增加了0.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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