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增值税改革扩至中部六省 鄂武汉等4城市受益

2007-4-17 9:50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7月1日,我省武汉、黄石、襄樊、十堰4座城市将开始效法东北三省进行增值税改革,增值税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装备制造等八大行业将率先受益。

  武汉市国税局昨透露,本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部六省就增值税改革进行座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借鉴东北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保7月1日在中部六省部分城市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据悉,考虑中部资源大省的特点,在中部地区试点增值税改革的八大行业为: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制造、高新、农产品加工、采掘和电力。这些行业因生产而购进固定资产时,可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最终减少增值税缴纳额。

  武汉市国税局流转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改革后,并非购进的所有固定资产都可享受该政策,类似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仍按原政策执行。但他同时表示,新政将给企业带来减税的直接利益。

  有专家透露,实施新政后,企业的生产成本约可下降1/6至1/7.对武汉而言,钢铁和汽车制造业受益最多。

相关热词: 增值税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