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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超12万却未报税 桂林开出首张个税罚单

2007-5-4 11:44 桂林日报·罗凯 【 】【打印】【我要纠错

  永福县某单位的王某,2006年所得超过12万元,因未在4月2日申报期结束前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日前被永福县地税局罚款50元。这是我市地税部门今年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市民逾期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截止4月30日,桂林市已有1358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市民办理纳税申报,但仍与地税部门摸底调查结果有一定距离。

  据介绍,桂林市地税部门目前继续受理自行申报,但对逾期申报者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下一步,地税部门还将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应申报未申报者,将坚决查处。

  据了解,王某因工作繁忙,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宣传和地税机关纳税提醒未加重视,直到地税人员找其约谈后,才匆匆办理自行申报手续。鉴于其态度诚恳且税款已全额缴纳,地税部门启动简易处罚程序,从轻当场处罚50元。

  不过,桂林市地税局表示,若在下一步的专项检查中被查出未自行申报的个人,将受到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构成偷税,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