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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增值税转型试点7月启动 长株潭衡纳入试点

2007-5-28 11:22 长沙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国家税务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将在中部地区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启动增值税转型试点,湖南长沙、株洲、湘潭、衡阳4市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城市,长、株、潭、衡4市部分行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享受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熊炳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湖南长沙等4市将享受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对长沙市相关行业绝对是一个重大“利好”。

  国家在中部地区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是促进中部崛起的重大措施。长沙市搭上了这一趟增值税转型试点的“快车”,将对长沙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行业,有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等8个行业。

  增值税涉及行业众多,包括生产加工、货物销售等,是长沙国税的主体税种。数据显示,2006年长沙市国税局的增值税收入占了全部国税收入的40%左右。

  长沙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7月1日起,满足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发生的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按规定抵扣。此举对相关行业拉动投资、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均有较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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